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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溧阳市现代农业示范园产业发展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种发〔2015〕2号),做好溧阳市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方向
加强地方特色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开发,对列入省、部级保护名录的农作物实行保护。以往被上级部门调查过的古老、珍稀、特有、名优作物地方品种和作物野生近源植物种植资源,样本被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成功征集过,相关数据已被录入部级种质资源普查与调查数据库的溧阳市珍稀、濒危作物野生种质资源和特色地方品种,并持续进行原种保护和开发利用。
二、申报主体
1.溧阳市境内具备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能力,开展资源保护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经工商登记的农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
2.申报主体须有固定的办公和保护场所,种质资源保种场所需设在原产地或与原产地自然生态条件一致或相近的区域,所在地及附近地区无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史。
3.申报单位能为地方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见 附件)和项目申报所需附件材料(保存资源目录详细清单、法人证书复印件、库圃管理办法、近3年财务报表、开发利用等相关材料),并胶装成册。申报材料盖章后一式五份报送至园艺技术科,申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6月18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地方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申报书.doc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