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原通知公告历史信息 >>内容
农民朋友们:
根据溧阳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溧阳市2024年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溧农发〔2024〕30 号)的精神,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水稻田生态补偿补贴对象。补贴范围与对象为2024年镇(街道、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监狱农场)范围内单一主体机插水稻面积达50亩及以上的实际种植者。
二、稻田生态补偿补贴依据和标准。补贴对象必须提供有效的种植凭证(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村组,以1997-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或权证面积为准)。具体标准在补贴面积市级汇总后确定。
三、补贴发放程序与要求。1.符合申报条件的水稻种植经营者,于2024年7月18日前向种植所在村(居、农场)委会提交补偿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逾期未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2.村(居、农场)委会对水稻种植经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无误后加盖镇级人民政府公章,在行政村(居、农场)委会所在地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3.镇级农业部门对村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委托第三方逐村逐户进行核查,核查有问题的,要及时查实更正。4.市农业农村局对镇级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市政府网对各镇补偿面积、补偿金额进行公示。市级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偿资金下达到各镇(街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到户。
监督电话:市财政局:87278120;市农业农村局:87269309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