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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溧阳市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30 浏览次数: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溧政办发〔2023〕46号)有关要求,着力提升溧阳市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机械化作业保障水平,增强溧阳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传统优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现就相关建设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质量服务农业生产为重点,统筹考虑产业、区域、地形机艺融合等多种因素,充分依托现有服务主体资源,在三年内规划建设1-2个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形成布局规划合理、机具装备齐全、指挥调度顺畅、保障能力覆盖的全市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为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械化支撑。

二、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在现有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基础上,完善服务功能基础设施,保障开展服务基本需要。

(二)装备水平。在具备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基础上,配优配强农机装备,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三)服务能力。在现有服务领域基础上,拓展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业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四)管理机制。在常规服务管理基础上,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塑造农机服务品牌。

三、建设要求

(一)基本条件。依法登记注册、有固定场所、实际运作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相关管理制度完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近5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或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行为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

(二)基础设施。已具备或落实设施农业有关基础设施用地。建设后,机具库棚、配件库、农资配送间、农产品初加工间、学习培训室、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室、农机具清洗场等场地基础设施1400平方米以上。

(三)装备水平。建设后,配置各类农机具20台套以上(覆盖所属行业生产品种领域农业生产各主要环节所需动力机械、专用机械及配套机具),基本满足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

(四)服务能力。建设后,经营主体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服务区域及辐射范围包括邻近乡镇2个以上。

2.服务作业面积至少500亩以上。

3.服务总面积年累计应达到3000亩次以上。

4.可提供农产品销售等服务。

5.可提供农机检查、维修、保养及零部件配送等服务。 

6.可提供农业(农机)技术指导培训、农机操作使用、信息咨询等服务。

7.可合规合法提供农资(种苗、农药、肥料等)集中采购或统一配送等服务。

(五)管理机制。建设后,财务管理、机务安全管理、规范化管理、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及收费标准等管理制度健全。

四、补助办法

(一)补助对象。各类具备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原则上优先支持单一品种种植规模较大、具有溧阳市地理品牌的优势特色农业行业、农业生产过程全程机械化水平较高、农机农艺融合度较好的建设主体。

(二)补助内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装备配置、服务能力、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建设水平及能力提升。

(三)补助标准。采取“双限”适当支持,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建设主体加大投入。一是限定补助比例上限,对建设主体建设新投入总值的40%进行补助。二是限定补助总额上限,对单个主体建设补助限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补助管理。

1.对农机服务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2.2024年全市补助“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数量1个。

五、操作程序

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采取项目化管理,坚持申报遴选与提升发展相结合,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自主申报。各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自愿自主原则指导有意向申报主体按建设要求组织申报。

(二)择优推荐。各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前做好申报主体材料审核、遴选等工作,择优推荐申报主体参照《溧阳市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编制实施方案,申报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联系人:姜秋萍,电话0519-87101608,申报日期截止到2024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确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择优筛选,公示后列入年度建设任务。

(四)组织实施。任务下达后,各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拟建主体按报送的实施方案,指导建设主体开展建设。建设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组成县级考评组或委托具有涉农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五)结果认定。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统一制式名称为“**县(市、区)**(主体自冠名)**(特色产业名称)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六)资金兑付。项目立项后按照进度拨付补助资金,验收合格完成全部补助资金拨付。

附件:溧阳市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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