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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常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和市委、市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2023年12月28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常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司法局牵头起草我市实施方案。通过调研、座谈并借鉴吸收其他地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溧阳实际形成了实施方案的初稿,2月29日,政府办牵头召集发改、工信、应急、市监、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11个部门座谈讨论,后又征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意见,做进一步完善后,提交政府办于3月12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举措、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四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问题。
(二)工作举措。通过推行企业安静日制度、白名单企业制度、联合检查机制、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等5项举措,增加联合检查比例,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组织实施。主要是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编制行政检查清单、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实施预告式检查、入企检查备案等方式,规范检查行为。
(四)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检查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