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解读 >>内容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全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同意在河北省宁晋县等31个县(市、区)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的批复》(广电函〔2023〕149号)文件精神,我市获批全国首批试点名单。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水平,以试点促示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不断聚焦百姓民生和乡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服务乡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工程长效发展。
二、出台依据
依据的主要文件如下:(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同意在河北省宁晋县等31个县(市、区)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的批复》(广电函〔2023〕149号)。
三、工作目标
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产业振兴”新路径,构建“智慧广电+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产业振兴”体系,为我市党务、政务、农业、医疗、养老、科技、旅游、法制等各类民用、政用及商用方面信息资源提供宣传服务支撑,推进溧阳智慧广电网络、技术、服务在全市各领域乡村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中的广泛应用。
力争到2024年末,溧阳智慧广电乡村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成为推进数字乡村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普及率和网络质量明显提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资源向基层下沉,思想舆论引导能力和乡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智慧广电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得到广泛拓展,基本实现广播电视由功能型向智慧型转变。
四、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坚持资源下沉,加强乡村舆论阵地建设强引导。坚持数字赋能,服务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坚持服务升级,推动乡村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坚持数实融合,服务产业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等4个方面。
五、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资金支持、以试点促示范等3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