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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5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文件类33篇,其中制作图文解读11篇、制作专题专栏11期、视频直播16期、新闻发布会5期、开展意见征集9期、政策性在线访谈9期、政策咨询在线调查16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92件,上年结转15件,已办理完成30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紧密围绕政府部门职能定位,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注重传播质量,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科学调整公开栏目、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功能设置、加强网站维护管理,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集中展示,提升群众信息查阅便捷度和满意度。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定期对运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发布规范、互动及时。
(五)监督保障:通过细化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考核栏目量化供考核计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41(根据上级文件清理要求,件数少于往年)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2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23788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85.2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30
(七)总计
3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13
8
52
24
4
2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溧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实效性仍需加强、政民互动有效性有待提高。
2024年,溧阳市就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开展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发布权威信息,聚焦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内容保障。为使政策内涵透明、易懂,避免误解误读,采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多方位解读政策文件,加强政民互动栏目建设。
三是优化网站设计。进一步优化网站架构,有序整合功能相近、内容雷同的信息栏目,改进栏目及功能设置,打造便民化政务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年度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