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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44/2024-0004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办发〔2024〕29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2024-07-19 发布日期:2024-08-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3〕42号)、《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溧政规〔20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溧政办发〔202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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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3〕42号)、《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溧政规〔2023〕1号)、《溧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溧政发〔2020〕2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小组编制了《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

目录中各事项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在组织决策论证过程中,要把握重要节点,确保完成决策事项论证工作。

二、规范法定程序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强化指导监督

市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档案保管

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新增或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按照《溧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程序办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价。

附件: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溧阳市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调整

教育局

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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