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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3〕42号)、《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溧政规〔2023〕1号)、《溧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溧政发〔2020〕2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小组编制了《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
目录中各事项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在组织决策论证过程中,要把握重要节点,确保完成决策事项论证工作。
二、规范法定程序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强化指导监督
市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档案保管
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新增或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按照《溧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程序办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价。
附件: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溧阳市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调整
教育局
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