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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常州市、溧阳市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制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统计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制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提升关键技术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带动力、产业链条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领力和标准的主导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六)推进全市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制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等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
(七)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盐业专营工作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
(九)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制订并实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十一)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制订并实施全社会工业节能规划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技改项目能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示范
工程,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十二)培育发展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制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
(十三)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制造强市、网络强市。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提升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能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优化产行业管理,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安全、 保密、信访、信息公开、督查督办、会务、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信息工作;负责市属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属改制留守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承担局机关文明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老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企业留守中心财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负责国有(集体)资产安全运行,组织开展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结算、收缴及审计监督工作;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培训、会计电算化和会计凭证归档及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策法规;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工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企业法治、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市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运行监测协调科(行业发展科)。提出工业经济近期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承担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产业发展;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星级企业评定相关工作。负责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
(六)产业投资科。指导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建议,指导产业转移;承担淘汰落后工艺及装备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申报、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推动产融合作。负责推动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研究制订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培育自主品牌。组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进高端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动全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牵头智能制造工作,负责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管理。
(七)企业发展服务科(中小企业科)。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推进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制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推动会展业发展;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墙材管理科)。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技改项目能评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示范工程,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承担全市墙体材料材料管理工作;承担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信息化推进科。制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订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及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工业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负责本市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协调运营企业开展配套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有关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推广应用和融合发展;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跟踪推进行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软件保护和正版化;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制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制订并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参与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促进企业贯彻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
(十)经济合作科。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牵头负责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等工作;做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产业合作工作。
先进制造经济招商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先进制造经济招商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市先进制造经济招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分析溧阳市先进制造经济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划;制定先进制造经济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产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全市先进制造经济“价值链高端”招商;发挥全市现有产业优势,深入推进“产业链两端”招商;指导协助镇区制造业专业招商,推进溧阳制造向溧阳智造转变,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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