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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绿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东培路32号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480万元,租用江苏云都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厂房进行生产。年加工资源综合利用水泥、混凝土板块35万立方米(约80万吨),年产水泥稳定碎石20万吨。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水池用于收集全厂雨水沉淀后回用于水喷淋设施;车辆冲洗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2、废气:投料、出料、颚式破碎、圆锥破碎、分料、粉磨、仓储、拌合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堆场粉尘利用洒水、密闭车间控制措施;运输车行驶路面均采用洒水抑尘,同时车辆进出均需进行冲洗;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设置有洒水降尘设施。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废钢筋、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纸、塑料、废砖、木板)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