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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溯联塑胶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流体管路系统智能化工厂项目
溧阳经济开发区子午路与永兴大道交汇处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280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36400平方米,年产燃油/混动车型动力系统管路2260万件、新能源热管理管路850万件、其他管路600万件、其他零部件200万件。
1、废水:冷却塔强排水、锅炉强排水、软水制备浓水以及生活污水达标后接管至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9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9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护套收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热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同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9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注塑机粉碎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模具抛光、修模以及胎具开槽、打磨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塑料、不合格品、废模具、废胎具、废金属、25kgPA塑料袋、25kgPE塑料袋、25kgHDPE塑料袋、25kgEVOH塑料袋、25kgPVC塑料袋、25kg聚甲醛塑料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25L矿物油铁桶、25kg切削液铁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2
溧阳市东晨服饰制伞有限公司
伞具生产项目
溧阳市竹箦镇隆兴路3号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用于建设伞具生产项目,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拉丝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玻纤伞骨50t、伞具塑料配件30t。
1、废水: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原有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溧阳市南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原有项目印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4、固体废物:扩建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材、废抹布〔含油〕、废布袋、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瓶、废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含清洗剂〕、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