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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关村工业污水处理项目(5000t/d)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项目概况
1
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关村工业污水处理项目(5000t/d)入河排污口设置
溧阳高新区古渎片区
基本情况: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苏中关村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并通过溧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溧发改综审备〔2022〕162号)。进行扩能改造,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5000t/d,可满足现阶段工业废水处理需求。污水排放拟利用现有排污口排放,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如下:
(1)污水排放量:5000t/d,废水构成主要为工业废水。
(2)入河排污口位置:中河三益桥上游400米处北岸,东经119°27′12″、北纬31°29′29″。
(3)排污口类型:扩大;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中河。
二、废水接管及尾水排放标准
①废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②尾水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内,出水COD、氨氮、总氮、总磷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pH、BOD5、SS、石油类、动植物油、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标准,硫化物、苯胺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氟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