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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目湖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标准化水平,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0条,其中信息公开制度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职能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条,计划规划5条,财政信息2条,业务工作7条。本年度,政府交互平台收到2条信件,均已办结;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天目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网站的部分版块更新不够及时,与相应部门的沟通协调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质效仍需改善提升,公开的方式方法不够多,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够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人,对照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业务能力和相关经验仍比较缺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天目湖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3件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一批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