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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有关科室,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溧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溧交发〔2024〕3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抓好驾培行业综合治理行动相关工作,坚决遏制行业各种乱想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取得成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交通部门牵头、综合部门联合体检、依法依规整改落实,坚决遏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各种乱象,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安全、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综合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交通牵头作用,局级层面成立交通工作专班,负责综合治理行动的牵头和协调推进、现场核查、督促整改和总结评估等。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军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周 涛 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魏春飞 执法大队大队长
姜立宏 运输中心主任
成 员:李向顺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城区中队中队长
董一飞 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金 晔 运输中心维修驾培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4年12月底前)
起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月底前会签印发正式文本并通知到各个驾校,作好宣传发动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媒体的举报和监督,组织驾培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治理(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现场核查(1月15日前)
由执法大队牵头会同各部门检查人员,对所有驾校逐一开展联合检查,形成问题清单,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分别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具体行政措施等。针对面上问题原则上要在1月15日前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对深层次问题结合调查结论依法作出处理意见。
2.督促整改(1月16日-3月31日)
执法大队指导督促各驾培机构严格按照核查问题清单内容和时限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跟进,每周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局行业管理科每周牵头组织召开综合治理行动推进会,搜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并及时上报综合治理行动工作专班。针对教练场地定性为违法用地或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允许整改过渡期最迟使用至3月31日,逾期不得再继续用于教学使用。
(三)综合验收(2025年4月1日至4月15日)
局行业科牵头组织开展综合验收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和口径,通过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对各驾培机构核查问题清单进行销号处理并验收到位,完成备案变更登记手续,统一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整改过渡期期满后,凡未重新依法备案或变更备案的,采取停班停训、直至注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随着驾培行业生源不断减少,行业各种乱象问题较为突出,匿名举报、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媒体曝光等周而复始,行业自律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下降,学员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不断,这与市委、市政府打造“品质城市”定位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要求极不相配,开展驾培行业整治已刻不容缓,各单位、各科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此次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认识到由交通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联合体检的履职目的和责任,要充分发挥综合部门协同推进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工作措施。开展此次综合治理行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执行统一标准。局行业管理科要充分发挥牵头和综合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开展好综合治理行动;执法大队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管和执法、检查职责,牵头组织做好联合体检、现场核查、问题核销等工作,负责驾校开班审核、停办停训、投诉、信访事项受理及查处等工作;运输中心全程要配合参与现场核查、核销等工作,同时指导各驾校完成备案及备案变更手续办理等;综合治理期间,结合工作推进和遇到实际情况,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会商,必要时报局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决策。
(三)确保取得实效。此次综合治理行动不仅仅是解决面上问题,还要深层次从根上解决长期未能解决的实质性问题,既要统一规范驾校基本资质条件,也要规范驾校合法依规从事培训经营;既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也要确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既要集中治理解决当前问题,也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彻底根除违法违规乱象,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