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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20/2025-00008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环境保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交发〔2025〕15号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产生日期:2025-05-10 发布日期:2025-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交发〔202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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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溧阳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根据《溧阳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城乡环境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分步实施、建管并举、常态长效,集中整治交通重要通道沿线环境突出问题,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持续提升交通运输领域环境常态化、精细化、精品化管理水平,为打造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重要交通廊道治理

1.铁路、高速公路。协调铁路及高速公路管养单位全面排查清除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规范绿化修剪等,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路基边坡、排水沟、栅栏周边等隐蔽区域,保持常态化管养水平。会同农业农村局督促属地镇、街道加强对用地外100米范围内环境清理整治。到2027年,全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治理取得初步成效。(责任单位:铁路办(高指办))

2.普通公路。督促道路养护单位全面排查清除国省道、县道、“1号公路”公路用地及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规范绿化修剪等,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路基边坡、排水沟、栅栏周边等隐蔽区域,严格按照养护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养护工作并常态化保持。严格查处在公路路面及用地范围内造成损坏或污染的行为,包括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渣土、垃圾,焚烧物品,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占路施工、种植作物、放养牲畜,以及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侵占路产路权的其他行为。到2027年,全域普通公路沿线治理取得初步成效。(责任单位:公路中心、执法大队)

3.航道(河道)。督促航道养护单位全面排查清除芜申运河、丹金溧漕河、中河三条航道(河道)沿线的护坡垃圾、水面漂浮物等,规范绿化修剪,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养护并常态化保持。严格查处涉航违法案件,维护航产航权。到2027年,全域航道(河道)沿线治理取得初步成效。(责任单位:港航中心、执法大队)

(二)重要节点品质提升

4.城市门户。聚焦“三站十三口”城市门户,督促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到位并常态化保持。其中,“三站”即高铁溧阳站、瓦屋山站、溧阳汽车总站;“十三口”即十三个高速公路道口及沿线周边地区。(责任单位:高铁站综管办、高指办、运输中心、公路中心)

(三)乡村路网系统升级

5.农村公路。组织开展县乡道沿线环境集中整治攻坚,协调并督促属地镇、街道落实乡、村道管养责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防护护栏等安全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护队伍,完善管护机制,确保乡村公路环境美观整洁。2025年,完成农村公路改造35公里,农村公路实现优良中路率100%。(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公路中心、农路办)

(四)整治户外广告店招

6.高炮广告。配合城管局对高速公路沿线的高炮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协调高炮广告产权或经营单位对高速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的高炮广告进行安全隐患清除及画面更新维护。到2027年,达到空间净化、品质提升的效果。(责任单位:高指办)

(五)改善公共出行环境

7.公交站亭。持续推进公交候车亭建设改造及日常维护工作,不断完善城镇公交站亭硬件设施。加强智能化电子站牌维护,提升市民出行体验。(责任单位:运输中心、公路中心)

(六)工作场所整洁美化

8.工作场所。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行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库房堆场、建设工地等各类场所环境治理,开展环境精细化、精品化管理,全面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大力营造优美环境和良好秩序,树立交通带头营造和维护环境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交通环境整治行动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单位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执行力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承担日常工作组织与协调,落实各项具体事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与问题。工作专班设立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小组,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督促整改。

1.领导小组

组 长:庄晓治

副组长:陈 军、吴 俊、刘 利、王 亮、狄 贇

成 员:唐 亮、黄 琪、黄永刚、魏春飞、王 伟、姜立宏、潘旭辉、虞晓宏、尤 溧、吴小康、陈明忠、金国平

2.工作专班

组 长:唐 亮

副组长:迟国强、蒋慧平

成 员:宋朝华、吕俊峰、沈新科、张雪飞、史奇彬、黄永刚、吴小康、杨 青

3.巡查督查小组:

一组:迟国强、吴志明、朱 敏

二组:蒋慧平、袁功进、王正康

(二)强化要素保障

加大整治投入力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相关建设、管养经费纳入预算,推动整治工作干一件、成一件。

(三)加强监督督查

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和媒体曝光的力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地曝光交通环境整治中的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氛围。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交通投诉热线0519-87308711),广泛接受社会对交通环境整治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全过程监督机制,巡查督查小组要制定督查计划,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将督查情况报工作专班并反馈管养单位,督促问题整改并跟踪进度,保障长效管理机制的持续性和实效性。

附件:溧阳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溧阳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实施时间

1

重要交通廊道治理

协调铁路及高速公路养护单位开展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整治工作,并常态化保持。

铁路办

(高指办)

3-5月

2

督促道路养护单位全面清除国省道、县道、“1号公路”等普通公路用地及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重点清理路基边坡、排水沟、栅栏周边等隐蔽区域;查处涉路违法行为。

公路中心

执法大队

3-5月

3

督促航道养护单位全面排查清除芜申运河、丹金溧漕河、中河三条航道(河道)沿线的护坡垃圾、水面漂浮物等,规范绿化修剪等,加强日常养护,常态化保持。查处涉航违法案件,维护航产航权。

港航中心

执法大队

3-5月

4

重要节点品质提升

协调并督促溧阳站、瓦屋山站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环境整治,并常态化保持。

高铁站综管办

3-5月

5

协调并督促汽车站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环境整治,并常态化保持。

运输中心

3-5月

6

做好各高速道口保洁工作,按照专人专岗的要求,常态化保持。

高指办

公路中心

3-5月

7

乡村路网系统升级

协调并督促属地镇、街道落实乡、村道管养责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防护护栏等安全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护队伍,完善管护机制,确保乡村公路环境美观整洁。

执法大队

公路中心

全年

8

2025年,完成农村公路改造35公里,农村公路实现优良中路率100%。

公路中心

农路办

全年

9

整治户外广告店招

配合城管局对高速公路沿线的高炮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协调高炮广告产权或经营单位对高速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的高炮广告进行安全隐患清除及画面更新维护。

高指办

全年

10

改善公共出行环境

持续推进公交候车亭建设改造及维护工作,不断完善城镇公交站亭硬件设施。

运输中心

公路中心

全年

11

加强智能化电子站牌维护,提升市民出行体验。

运输中心

全年

12

工作场所整洁美化

加强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库房堆场、建设工地等各类场所环境治理,开展环境精细化、精品化管理,全面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大力营造优美环境和良好秩序,树立交通带头营造和维护环境良好形象。

各单位

各部门

各科室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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