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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溧阳市安委会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年度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2025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2.2025年溧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筹行业发展和安全,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等专项活动,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和维稳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力实现压降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
一、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学习部署。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局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分析研判交通运输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压实各方责任。编制2025年度局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综合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治本攻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及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年度平安交通建设目标责任书,动态梳理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严格履职尽责;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告知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强化跟踪问效。依托安委会、安全生产季度例会、专题党委会对重点任务阶段推进情况开展调度、抽查和督查。加大安全生产“两书”制度应用,通过警示约谈等手段推动年度重点任务有序实施。将安全监管履职情况纳入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一票否决”制度。
二、深化双重预防机制,靠前防控风险隐患
4、深化风险摸排管控。深入学习贯彻《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对照“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等8个重点领域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和管控措施,指导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强化风险摸排管控,依托省级平台规范开展较大以上风险“线上报告”,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按照 “既要管审批的、也要管未审批的,既要管目录内的、也要管目录外的”要求,加强对新兴行业和职责交叉领域的安全风险摸排,强化防范措施落实,积极消除监管盲区。
5、持续排查整治隐患。深化道路运输、港口、水上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等10个关键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应用,推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管理培训全覆盖,不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一线执法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处置实践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的技术支撑和智库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协同、入企帮扶的方式,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6、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学习《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典型案例深度分析报告分类汇编》,聚焦生产经营单位较大以上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制定针对性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计划。重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探索应用AI等新技术与新装备,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大风险隐患识别预警能力。
三、紧扣交通基础要素,提升安全本质水平
7、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两客一危”道路、危险货物港口和水上危险品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确保持证上岗率100%。升级“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逐步实现每日首趟次发车前对驾驶员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身心健康状况进行测评,严防驾驶员“带病上岗”;督促港口企业加强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灵活就业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并纳入港口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8、严格作业过程管控。健全10年以上老旧客车常态化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淘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营运客车;深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测系统、驾驶员行前测评系统应用。推进“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码”赋码和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外省籍车辆、驾驶员安全码“应赋尽赋”;通过“视频+AI+算法”技术,打造公交智慧场站,实现对人员管控、车辆监管和场区防控的全方位智能化管理;深化港口安全监管平台运用,实现危货码头远程巡查、实时监管;加强超期和异常船舶检验,开展危货运输船舶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对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等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9、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公路长大桥梁、长隧道、重要枢纽等重点路段视频监测加密布设32个点位。通镇村公交线路“黑色化”改造项目35公里。开展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40.53公里。持续开展“常路长安”农村公路安全效能提升和“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完成5条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的交通安全整治。强化航道科学养护,完成航道水下地形扫测工作,及时清除水下碍航物和淤积土方,有序推进航标改造。
10、持续强化系统治理。开展“防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春季、夏季、秋冬季系列行动,根据季节特点和行业风险、事故发生规律,针对性地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同步开展一轮大检查、大演练、大警示、大培训、大整改的“五个一”活动,将“五个一”覆盖到每个企业和责任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
四、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增强安全监管效能
11、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发挥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研判,形成监管合力。协调应急、住建、商务等部门落实危险货物装货人“五必查”核验责任,确保总体核验率稳定在90%以上;积极参与全市成品油市场联合督查和流动加油车(船)常态化联合整治;深化电动自行车、化工和危化品、高层建筑消防等“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区域联动布控稽查“百吨王”,查处的“百吨王”一律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对外地抄送我市的“百吨王”车辆实施源头追溯;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信息共享,每月调度同责以上亡人事故起数,联合约谈高风险企业,常态开展警示提示,推动隐患整改。
12、拓展科技手段运用。加强各类监管平台数据共享,研判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行为的特征和规律,实现“线上研判+线下稽查”和“非现场”精准执法;依托“苏交安指数”模型对全行业安全管理成效开展量化评估,优化年度安全履约评价。
13、推动社会监督参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宣传,继续开展 “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康杯”“平安交通”建设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在全行业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重点推进道路运输、港口经营、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建设等领域,3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奖励报告机制建设,发挥安全生产领域“吹哨人”作用;持续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工作;强化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保障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五、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4、完善应急体制机制。提升交通运输行业3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设施的日常管养水平。按要求配备水上应急救援站点和应急救援船舶消防救援设备,推动大数据、电子卡口等先进技术在水上搜救中的应用。推进内河航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应急保障基地作用;严格落实监测预警、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通知发布、值班值守、应急保障和突发事件信息尤其是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调度和应急指挥机制建设。
15、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坚决贯彻交通运输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应急管理等“30条硬措施”要求,紧盯春运、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夏季高温、台风、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完善《溧阳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事故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六、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行业和谐稳定
16、规范开展风险稳评。涉及交通行业的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应评尽评,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和决策实施跟踪,及时化解矛盾。坚持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推进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控、事件联处、问题联治,防止形成全局性、系统性风险。
17、坚决维护行业稳定。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继续压紧压实各级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收集掌握网络舆情、投诉举报、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督办等涉稳信息,强化“三书一函”的跟踪问效,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将影响行业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及苗头性线索“发现在早、处理在小”,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
附件2:
2025年溧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春运、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关键时段开展专项督查。
2、牵头单位:局安委办会同局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以及重点时段、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围绕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工作建议书编制要求,常态化开展综合抽查。
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半年一次。
2、牵头单位:局安委办。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推进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专项调研阶段性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逐一复核各级巡视、巡查、督导、暗访等交办督办的问题整改以及警示提示和工作建议涉及风险事项防范化解情况。
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2、牵头单位:局工程科、行业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突出三类及三类以下桥梁,事故多发路段,重要平面交叉口、集镇段、急弯陡坡、临水临河路段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省干线航道、重点航段、部分干线航道工程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开展安全检查。
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两月一次。
2、牵头单位:局行业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对车辆的日常保养、技术等级保持、二级维护、动态监管情况,利用小程序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测试。
五、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2、牵头单位:局行业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状况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城乡公交线路运行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对驾驶员适岗能力管理情况。
六、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2、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港航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对全市水路运输企业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执行。检查内容包括:辖区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应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水路运输辅助业企业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代理、水路旅客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营运船舶。
七、危险品港口企业安全检查督查
2、牵头单位:局行业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港航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吊装作业现场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作为装货人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五必查”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配备情况。
八、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根据项目建设时间安排,每个项目不少于3次。
2、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检查内容:“平安工地”示范创建情况、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