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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分工明确,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局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分管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做到水行政执法权责一致,责任明确。
(二)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根据单位实际及本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局行政执法职权,完善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聘用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协助进行相关法律的咨询和文件合同审查。
二、严格执法,极力维护水事秩序
(一)、在今年1-12月份共出动水政巡查人870人次,巡查290次,出动船艇巡查12次,巡查河道1713公里、水库总里程约平方340公里,发现各类水事违法违章案件共26起,其中现场处理25起,立案处理1起,罚款3万元。有效的维护了水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树立了法律的权威。
(二)、把控导向,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在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中,由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牵头,局相关科室参加。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检察院、市水务集团在万达广场举行宣传启动仪式,号召市民“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各单位参与人员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本单位的宣传资料,市水政监察大队发放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源地保护、水政执法等相关宣传资料500份,向市民及商户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三)、通过培训学习,提升综合能力。一是3月27日至29日,溧阳市2024年度水政监察员执法业务培训班在扬州大学开班。来自全市各镇(街道)的65名监察员及综合执法骨干参加培训,省水利厅执法总队与扬州大学有关专家相继主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立新功》《行政执法中的舆情应对和危机公关策略》《水行政执法的思考与实践》等课程。此次培训针对性强、实用性广,能够有效补齐业务短板,切实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水行政执法提供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对切实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二是10月25日参加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抽查考试,我单位共有6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最高分80分,最低分63分,及格率100%。
(四)、组织开展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暨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暨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通知》(苏水政监〔2024〕3号)和《常州市水利局关于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暨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方案》,市水政监察大队布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由各乡镇(街道)水利站上报管辖区域内的河湖问题,会同市河长办、局河湖科对违章点进行了走访。截止2024年5月份,通过现场摸底,发现违章点共有6处,其中有2处违章点已经拆除;交防办发文督促属地政府办理的有2处;保留2处其中交市水利局河湖科论证的1处,需市水利局工管科调整红线范围的有1处。
(五)、做好行政处罚权下放后的指导工作。我局于2021年9月27日下放了38项行政处罚权给各镇(街道)。今年以来接到问题线索举报电话3起,现场协助处理3起。多次派出执法人员赴各镇(街道)对各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示范,进一步推进了规范、有序、良性、常态的水行政管理秩序的形成,实现对河湖的有效保护。
(六)、其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全市水行政执法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特别是对河道违建、水资源监管、水保监督等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开展。二是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47号)、《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司电〔2024〕18号)的有关要求,溧阳市司法局组织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上考试,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准备,共有60人参加,全部通过。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水政监察中队人员断代严重,老职工多,年轻职工少。部分老职工缺乏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队工作的发展。大队虽有5个编制,但实际在编人员仅2名,非编人员3名,其中符合执法主体资格人员2名,对于面广量大的执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体现在农村执法难度大,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抗拒执法和逃避执法的事情时有发生,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矛盾。
(三)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不高,急待“充电”和提高。重专业法规学习,轻视综合法律知识的研读,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制建设要求,以“让法治成为溧阳竞争力的核心标志”为目标,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乡村大花园;加强自身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能力;认真组织、协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加强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快行政管理职能和方式的转变。把政治素质强、业务工作精、作风正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工作和执法队伍中,切实加强法制执法队伍力量。努力增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
(五)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精神,结合自身职能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工作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强水利建设工作,为加快实现我市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溧阳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