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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溧阳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溧政办法〔2024〕28号),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制定《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并健全普法工作队伍和运行机制,定期会议研究、严格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以“学习强国APP”“中国普法”“法润江苏”等高效的教育平台为载体,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碎片化”时间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结合局内大型会议、活动等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并组织开展禁毒、信用条例、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的专题学习。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依法履行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全面落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三项制度;对《关于印发<溧阳市改造池塘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2、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农业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化“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执法、护农执法、文明执法,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努力提高“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规范执法”水平,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农业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我局组织3次行政执法培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系统行业内部普法。每年根据司法局要求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考试,目前全局共有64人通过了执法考试,并办理了执法证,为综合行政执法配备充足人员力量。
3、依法履行涉农监察执法职责。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围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农机安全操作、动物卫生检疫等专项执法持续发力,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2024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612人次,检查单位941个,共办理各类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06起,其中简易程序60起,一般程序46起。
4、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一是推动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手续,打通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一张网”系统与全省农业行政许可行权系统通道,方便业务办理。二是推动服务升级。将行政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至事前服务,全力推进办事效率,勠力提升群众满意。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根据全省加快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农资农药、兽药经营、畜禽养殖、动物诊疗等“一件事”多部门联办机制。24年度,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35件,其中:农药经营许可17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5件,兽药经营许可证6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件和动物诊疗5件。
5、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一是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等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今年我局在信用溧阳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已公示所有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我局在年初按要求上报《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任务,完成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16项,其中包括联合专项检查3项,抽查经营主体102家。
6、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落实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要求,对出台的政策、文件征求法律意见,保证合法合规。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按照我局制定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执法案件。
(三)强化普法宣传
1、强化主题普法宣传。制定《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2024年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农业普法宣传:在水产养殖和水产苗种生产关键时期,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在春耕秋收“两忙”期间,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入村下地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常识宣传;组织全市农资经营户全覆盖普法宣传;宠物诊疗市场拉网式精准法治宣传;为做好长江禁捕工作,在渔船停泊点、重要河道,重点镇悬挂禁渔宣传横幅。
2、积极参加“市级普法联动事项”等主题活动。抓住“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月”进行送法下乡活动。专门制作法治宣传布袋、扇子、折页册子等宣传用品和宣传资料,利用各条线会议、培训、下乡机会,对农民企业家、家庭农场、农民等农村各类人群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局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进行扫黑除恶、“禁毒铲种”、“警惕非法集资”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我局共参展宣传展板60余块,现场接受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
3、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溧阳市农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方案》,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我局从今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村组干部、退伍军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户中遴选,目前已认定110户,制作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110张并发放,参与“结对子”的执法人员数30人,向常州报送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案例4例。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依法执政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二)落实责任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常态学法
我局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学习安排学法讲法,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安排交流学习体会,2024年组织党委、中心组学法6次。同时把学法讲法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提供保障,认真总结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三、存在不足
尽管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这主要是由于执法人员数量少、执法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装备更新换代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二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手段有待创新。目前我们的普法宣传形式主要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为主,缺乏更加生动、有趣的宣传方式,难以满足不同群体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需求。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培养。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领导干部及科室工作人员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业农村相关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利用新媒体、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镇(街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培训,与司法局联合建设乡村法治阵地。继续开展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确保每个学法用法示范户都有执法人员结对联系。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策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