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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相关部门:
现将《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镇(街道)重点村建设指南》《溧阳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2日
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镇(街道)重点村建设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常州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建设,根据《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快建设品质乡村的行动方案》(溧委办〔2023〕49号)和《溧阳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溧政办发〔202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镇(街道)、重点村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以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镇、村(自然村)为主,其中茅山老区、未享受过各级人居环境资金补助的村优先考虑。
二、建设内容
按照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标准(附件1),通过聚焦村容村貌提升、田容田貌提质、水容水貌焕颜,培育一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长效管护机制好、群众满意度高和带动作用强的镇(街道)、村。
三、补助标准
溧阳市级对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标准的村(自然村),综合其资金投入情况和评分成绩,进行以奖代补,补助金额不高于10万元/村;镇(街道),依据城乡环境大提升常州、溧阳督查组评价结果和所属村整治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四、申报审核
(一)申报方式。2025年6月10日前,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各镇(街道)摸排汇总形成建设计划(附件2),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申报材料。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村级自评、镇级复核,并汇总建设完成情况,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验收。报送材料附件包括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申报表(附件3),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验收表(附件4)。
(三)评价审核。2025年7月、10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走访测评、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完成重点村建设的村庄开展市级核查评价。
(四)结果通报。根据评价结果,将重点镇(街道)、重点村整治建设情况通报全市,并下达奖补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成效优先。各镇(街道)要创新投入机制、强化资金整合,吸引各类资源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的实际效果为前提,以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分区域、高标准、严要求确定重点镇村建设典型。
(二)注重农民主体。发挥村民作为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的主体作用,以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作为重点镇(街道)村建设确定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因地制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镇(街道)、重点村建设要符合当地实际、易复制、好推广,能够发挥综合示范的引领带动效应。不搞大拆大建,杜绝新形象工程,杜绝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四)明确管理责任。镇(街道)、行政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设和长效管理工作;相关部门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审核,逐一现场查验和资料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年度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任务进行核查评价。
附件:
1.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标准
2.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计划表
3.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申报表
4.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验收表
附件1
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标准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
扣分说明
序号
名称
一、规划引领情况
1
村庄规划管理(5分)
村内各项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无违法用地情况
5
有违法用地1处扣2分
二、整治工作成效
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2分)
配备完善的垃圾收运设施,设施无严重污损情况,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
垃圾桶缺损、污秽;垃圾外溢等1处扣1分
3
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
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成堆1处扣2分;零星垃圾1处扣0.5分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无垃圾分类设施,无相关宣传扣2分
无城市污染、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无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
乱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1处扣1分
6
厕所粪污治理(6分)
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化粪池盖板无破损
化粪池盖板破损、缺失1处扣1分
7
农村公厕管理规范,内部干净、无异味,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公厕内部有异味,保洁不及时、设施破损、乱张贴、乱涂写1处扣1分;公厕周边有大范围暴露垃圾1处扣2分,零星垃圾1处扣0.5分
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分)
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农户接管率达到80%以上
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不得分;接管率未达到80%扣3分;1处污水直排扣1分
9
村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不得分
10
农村河道治理(12分)
农村河道、村内沟塘等水体清洁、无异味,无大范围水草、漂浮垃圾等
河塘水体污染,颜色有异常扣2分;水面有漂浮物、垃圾等1处扣1分
11
河塘坡岸整洁,无暴露垃圾、乱堆乱放、乱垦乱种、无违章搭建、非法圈圩等
发现1处扣1分
12
无问题小微水体
发现1处扣3分
13
农业废弃物治理(6分)
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
14
无露天焚烧秸秆、柴草等
发现1处扣2分
15
基础设施建设(10分)
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未达到扣3分
16
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等路面平整,无泥泞、坑洼、积水等现象
道路泥泞、坑洼、积水等1处扣1分
17
村组道路基本实现亮化,体育锻炼设施等完好,保证正常使用
道路未亮化扣2分;路灯养护不到位1处扣1分,体育锻炼等公共设施损坏1处扣1分
18
村容村貌提升(8分)
村庄风貌协调,合理对河塘、道路、住宅周边实施绿化美化。
由各级评审组综合评价
19
基本实现庭院美化,美丽庭院农户占比达到30%
市级美丽庭院农户占比未达到30%扣3分
20
公共空间整治(12分)
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
21
残垣断壁、失管破败房屋全面清理
22
村庄内电线电缆得到有序整理
未有序整理或藤曼缠绕1处扣1分
三、管护水平
23
长效管护机制(10分)
建有完善的长效管护制度,并能够有效落实
有制度未落实扣2分;无制度扣4分
24
配备有稳定的村级管护队伍
无管护队伍扣3分
25
落实工程正常运转和村保洁的管护经费
未落实经费扣3分
26
农民主体作用(6分)
运用环境积分制、农民参与监督(“随手拍”应用等)、组建稳定志愿服务队伍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根据推广情况和成效酌情给与1-3分
27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无村规民约或未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扣3分
四、满意度调查
28
群众满意度(5分)
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满意度达90%以上
满意度未达到90%扣5分
五、其他
29
扣分项指标
无村庄建设规划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扣5分
30
未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发现一处扣5分
31
存在旱厕和露天粪坑
说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要求综合评价得分达85分以上。
附件2
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计划表
镇(街道)
申报单位
建设内容及资金情况
备注
附件3
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一、申报基本信息
所属镇(街道)
申报单位名称
二、新增整治项目情况
(新增项目名称、内容、审定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镇(街道)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4
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验收表
项目情况
审核验收情况
项目竣工时间
项目资金来源
审定投资额
(万元)
□村级自筹
□镇(街道)资金
□其他
合计
验收员:
溧阳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市《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的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针对农村公厕数量不够、布局不合理、厕所卫生条件差造成的如厕难等问题,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加快农村公厕建设改造步伐,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如厕卫生习惯。现就做好农村公厕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全面清理整治农村旱厕、露天粪坑,严格实施动态清零。加快农村老旧公厕提升改造,加强日常管理,使我市农村公厕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干净适用、管理规范的农村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二、建设标准
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含改扩建)应当按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8353),均应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鼓励各地按照以下常州市级农村公厕示范标准建设。
(一)设计选址
1.示范公厕建设宜选用体现本地特色的土、石、木、竹等建筑材料。立面造型及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考虑农村公厕周边的绿化美化;
2.根据实际需求和服务半径设置农村公厕,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
3.面积应不小于30㎡。
(二)配置标准
1.厕位数量男厕站位不少于2个,坐(蹲)位不少于2个,女厕坐(蹲)位不少于4个;
2.大小便间与洗手间宜分区设置,洗手间可男女共用;
3.应设有管理间,面积4—6㎡;
4.应设有工具间或工具隔间,面积1—2㎡,内应设有清洁池;
5.可视条件设置第三卫生间;
6.厕位建筑指标为3—4.9㎡;
7.大便间应采用普通坐(蹲)便器,不宜采用大小便槽;
8.小便器应采用半挂或落地;
9.便器冲水设备应采用感应式、脚踏式或按压式;
10.公厕内应设置一般照明,优先采用LED光源,照度标准大于100流明;
11.应设置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间;
12.应通风良好,并配置除臭设备,设备指具有对公厕臭味有处理效果并形成合理气流组织的通风设备或系统;
13.农村公厕排水应采用管道收集方式,并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农村污水处理系统,不具备条件接入时,应制定污水及化粪池污泥的异地处置措施。
(三)管理服务
1.应有醒目而规范的男女厕所标志和指向牌;
2.应在公厕明显位置设置文明如厕提醒,管理责任制度,分管负责人、保洁员姓名,监督投诉电话等;
3.厕所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4.厕所内部干净、无异味,墙壁、天花板、门窗、隔断板整洁,无乱写乱画、无污迹,垃圾桶应适时清理;
5.厕所内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6.管理间工具间整洁有序。
三、补助范围及标准
溧阳市级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在常州奖补基础上,2025年达到常州市级农村公厕示范标准且投资总额20万元(含)以上的,每座奖补5万元。
1.申报方式。2025年6月10日前,在各村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各镇(街道)摸排形成建设计划,报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材料。2025年9月底前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审核验收,汇总当年度农村公厕建设档案明细表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3.评价审核。2025年10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资料、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年度新改扩建农村公厕进行市级抽查评价。
(一)科学选址,优化设计
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有三类以上农村公厕的分布情况,结合村庄公共设施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新改扩建农村公厕的点位,加快推进老旧农村公厕改造提升,鼓励建设达到常州市级示范标准的农村公厕。新改扩建的农村公厕应当优化外形设计,使之与村庄整体风貌相符合。
(二)文明施工,保质保量
农村公厕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进行实施,如现场设置封闭式围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序堆放建筑材料、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等。同时建立相应的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各镇(街道)农村公厕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管理,镇(街道)、行政村(涉农社区)作为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农村公厕的新建、改造提升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对新改扩建农村公厕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审核验收,逐一现场查验和资料审核,加强农村公厕档案管理。
(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对新建及提升改造后的农村公厕,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日常维护保洁长效机制,建立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制度,公布公厕开放时间、监督单位、管理责任人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保持农村公厕“四净两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