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溧农发〔2024〕41号)文件规定,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及省现代农业专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已结束。
在省相关要求下,采取“双限”方式,合作社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15万元,最高补助额为20万元;家庭农场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10万元,最高补助额为11万元。“四个一”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封顶分别为30万元和20万元。确定合作社补贴比例为常州市级示范及以下主体为审定金额的40%,省级示范及以上主体为审定金额的50%。家庭农场补贴比例为常州市级示范及以下主体为审定金额的50%,省级示范及以上主体为审定金额的60%。(去小数,取整补贴)
现将通过审计补助的项目名单公示如下。根据公示期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溧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19-87269315。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及省现代农业专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批)审计补助汇总表.xls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