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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产业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苏农计〔2024〕28 号)、《关于组织上报常州市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农函〔2024〕257号)、《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 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常财农〔2024〕88号)、《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溧农发〔2023〕27号)等文件精神,就常州市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溧阳实际,研究编制了《常州市绿色蔬菜基地建设(市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单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农业园区。
申报单位生产土地应具有合法经营权,土地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申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健全,能够满足项目核查和审计的需要。
(二)建设内容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选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块,按照“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布局合理、绿色生产能力强”的要求,新建宽体大棚、连栋温室等宜机化高标准设施大棚;完善生产设施用电,新建改造提升沟渠路等基础设施。
2.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配套“两网一灌”(遮阳网、防虫网与喷滴灌)等设施装备;配套水肥一体化、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绿色生产设施设备。
3.加强主推技术应用。围绕精品蔬菜、设施蔬菜、地方特色蔬菜等重点,开展集约化育苗,应用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地膜科学使用等全程绿色生产技术,构建蔬菜产业可复制、可推广的全程绿色生产技术体系。
(三)扶持内容
钢架大棚(智能温室)的钢结构框架;覆盖材料(仅限于薄膜、玻璃、阳光板。遮阳网、防虫网等不列入补助项目);光、温、湿等调控设施;移动苗床;喷滴灌等水肥一体化应用设施;蔬菜储藏、冷藏、保鲜设施;农业物联网等新建设施。项目配套的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不支持单独的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8米及以上跨度、适于机械化作业的钢架大棚或连栋大棚。
(四)申报要求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在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建设完成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种子种苗引进、技术开发转让协作费、土地租金以及肥料、农药、水电、燃料等原辅材料和培训、会议、咨询服务、差旅、劳务支出等日常运行费用。
对本立项申报项目最终审计(定)核减资金超过15%的,取消项目补助资格。对最终核减资金超过20%的项目,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对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的对象,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项目。
对上年度项目未通过专项审计核查、绩效评价较差的单位不得申报;对上年度以来出现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限期整改不到位,拒绝监督检查、例行抽检,检出禁用药的单位不得申报;对有举报查实存在重大问题,以及上年度承担各级财政支农项目存在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项目资金安排
对2024年7月—2025年7月新建的绿色蔬菜基地项目审定总投资超过120万元的项目方可获得补助,给予不超过(工程审定价)50%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程序
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要求如实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派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完成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档案资料的初审和现场查看,审核无误后推荐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批立项。
四、项目管理
通过审批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根据项目验收意见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有关情况,提出项目资金补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
五、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1.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附报材料(见下文)两部分,并胶装成册。申报材料经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一式六份报送至园艺技术科(绿色蔬菜产业基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9日—6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2. 项目送审材料报送。待项目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单位将送审材料(见附件2)和项目接受审计承诺书(见附件3)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园艺技术科(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社会事业科(绿色蔬菜基地)。
五、附报材料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协议。
2.提供相应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证明材料。
3.项目建设前、中、后期照片或相关影像资料(相同角度拍摄)。
4.提供建设(或拟建设)内容总体平面图、项目所在地自规部门关于项目地块性质的证明及四至位置图(盖章版)、2021年1月份以来项目区地块的利用情况说明(镇政府、街道或村委盖章),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范围的还需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通知书。
5.提供申报单位法人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
6.承诺书(建设区域为耕地需提供年度内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的承诺)
7.送审材料(见附件2)
8.接受审计承诺书(见附件3)
递交申报材料时,原件一并带现场审核。如需其他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责任部门: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园艺技术科
溧阳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联系人: 黄学东 联系电话:87225742
史盈频 联系电话:87269324
附件:1.2024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
2.项目送审资料要求(参考格式).doc
3.项目接受审计承诺书(参考格式).doc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