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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告知书
索 引 号:MB1563905/2025-00063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公告 组配分类:涉农补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2025-07-02 发布日期:2025-07-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全市广大农民朋友: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总体部署,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同一农户禁止拥有跨行政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应补签
溧阳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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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农民朋友:

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总体部署,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同一农户禁止拥有跨行政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应补签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

二、补贴计发依据及标准

补贴计发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的承包总面积,(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村组,补贴计发依据以1997-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或权证面积为准)。

补贴标准为120元/亩。

三、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情形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种植草皮、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经镇级人民 政府认定的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公开公示

对每户农户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和金额,由村委会负责登记造册,农户签字确认,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农业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户。

六、监督电话

市财政局  87222314      市农业农村局87269309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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