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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12号、苏农计〔2025〕5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苏财农〔2025〕29号、苏财农〔2025〕14号)及《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苏财农〔2025〕42号)文件精神,分别下达我市资金290万元、53.24万元及124万元。本次资金采用物化补贴的方式,支持50亩以上机插水稻种植主体用于水稻“一喷多促”,进一步稳定我市水稻单产水平,保障粮食供应和安全。本次防控物资发放补助标准分别为:15.3元/亩次、2.81元/亩次及6.54元/亩次。经各镇(街道)统计、审核及公示,现将各镇(街道)物资分配清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溧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87269309
附件:1. 2025年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物资补助乡镇分配表.xlsx
2. 2025年中央救灾资金水稻病虫害防控物资补助乡镇分配表.xlsx
3. 2025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物资补助乡镇分配表.xls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