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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公开办函〔2024〕19号)要求,为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高质量做好我市2024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公布溧阳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信息20条,其中:统计公报1条、统计月报1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0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3条、部门动态0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1条,均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业人员做出答复,满意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本单位栏目进行再优化,并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溧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形式缺少创新等。下一步,溧阳市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再深化,紧扣统计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数据解读影响力;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