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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溧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市医保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部署落实中央、省和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要求,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社会舆论关注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加大医保信息公开力度和阳光政务建设进度,努力做到公开工作更主动、公开信息更全面、公开事项更细化,提升医保监督效能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党和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溧阳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努力充实发布力量,丰富发布内容,提升发布时效,创新解读形式,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医保工作的关切和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溧阳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先后围绕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问题、政务新媒体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医疗保障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三)不断提升办理提案的满意度。完成了3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