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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事人申请,本局决定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溧阳市后周杨淑宇食品自选商店
二、案由: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三、听证时间:2025年1月15日下午15:00
四、听证地点:溧阳市燕山中路10号,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03会议室
特此公告。
本局联系人:毕延涛 0519—80998931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