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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嘉盛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产生的含有机溶剂废活性炭( HW06,900-405-06),10吨 、化工生产废活性炭( HW49,900-039-49),20吨 、含酚废弃物或活性炭( HW39,261-071-39),550吨 ;三星环新(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产生的废弃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230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石油分公司产生的活性炭(HW49 900-039-49)5吨,进行综合利用事宜。
按照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办理程序,对跨省转移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该公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至12日。在公示期间若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拟同意该公司接受本次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转移,转移日期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519-87888217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