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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5年5月26日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4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蓝固(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全固态电池固态电解质开发与测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5]48号
2025年5月23日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赛密思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金属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5]49号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水利管理中心溧阳市埭头镇大旱河生态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5]50号
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盟固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5]51号
常溧环审〔2025〕49号-常州赛密思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金属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5〕50号-溧阳市水利管理中心溧阳市埭头镇大旱河生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5〕51号-常州盟固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