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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5年7月14日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2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恒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5]72号
2025年7月10日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智能工厂二期膜生产线设备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5]73号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莘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5]74号
常溧环审〔2025〕72号-江苏恒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5〕73号-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智能工厂二期膜生产线设备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5〕74号-江苏莘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