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关于溧阳市新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浙江伟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精馏残渣(苯酐渣)( HW11 261-014-11)800吨、宁波市镇海泰达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精馏残渣(HW11 261-014-11)1200吨、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萘法生产邻苯二甲酸过程中产生的精馏残渣 ( HW11 261-013-11)1300吨、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苯酐蒸馏残渣和轻组分( HW11 261-013-11)700吨。江苏嘉盛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产生的900-039-49_化工生产废活性炭( HW49,900-039-49)20吨、216-071-39_含酚废物或活性炭 ( HW39,261-071-39)550 吨、900-405-06_含有机溶剂废活性炭( HW06,900-405-06)10吨,进行综合利用事宜。
按照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办理程序,对跨省转移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在公示期间若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拟同意该公司接受本次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转移,转移日期分别从2026年1月5日及2026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519-87888217 。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