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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照《溧阳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徐超同志担任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协调调度,推动重点信访事项化解,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会议坚持每年专题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做到坚定自觉、严格自律,增强了依法办事能力。同时,根据岗位和分工变化,及时调整配备普法骨干力量,由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局普法宣传工作。
(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预防法治化方面,对所有矛盾纠纷,坚持集中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惠民生、控风险、早化解、固基础,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受理法治化方面,依托市镇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对所有群众来访认真接待,对所有信访事项一律登记,同时区分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情形,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送督办到位。办理法治化方面,制定《溧阳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来访受理办理工作流程》,对所有事项实行接待、调处、交办、化解、督查闭环管理,加大业务规范化评查力度。突出调解作用,将调解贯穿信访矛盾处置全过程。做实行政三级办理,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积极引导群众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查复核。监督追责法治化方面,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溧阳市信访工作联席办联合市纪委办公室共同印发《信访工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用好“三项建议权”,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监督作用。维护秩序法治化方面,对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信访人,信访局会同属地派出所共同对信访人开展信访法治教育,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对煽动、教唆、策划非法聚集,缠访闹访,向政府施压的信访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理。
(三)注重矛盾排查化解
加强风险研判,市分管领导每周组织召开信访形势研判例会,研判、会商本周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化解稳控措施,会后编发《信访专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强化部门、属地联动配合,对所有涉稳风险,做到部门、属地“双交办”。设立法律援助站和“律师工作室”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全市20多名优秀律师轮流进驻。截至目前,律师参与疑难信访事项会商30余批次,为信访群众免费提供咨询服务70余批次。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5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信访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共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此外,还积极开展参与“12.4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自觉性,提升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存在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的形式还有待创新,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增强;二是信访群众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误区,把信访当作无所不能的维权方式,一定程度存在“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从而导致部分群众不愿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导入司法程序困难。
三、下步安排
(一)组织干部定期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在全市分层次、多批次组织开展信访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信访工作人员受理办理规范化水平。通过学法,不断提高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信访工作实际,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充分利用12.4宪法日、法制宣传日、信访宣传月等活动,采取上街设宣传点、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等方式,持续提升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意识。此外,依托微信公众号、市矛调中心宣传阵地等平台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信访,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
(三)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帮助群众反映诉求、解决问题、解开心结,做到工作开展对症下药,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进一步守牢“四个不发生”工作底线,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