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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43600/2024-00082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报告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2024-12-31 发布日期:2024-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4年,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聚焦“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扣溧阳“品质城市突破年”工作主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责任使命、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溧阳答卷提供坚强有力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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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聚焦“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扣溧阳“品质城市突破年”工作主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责任使命、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溧阳答卷提供坚强有力法治支撑和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全局树立法治建设观念、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工作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2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4件,总决定处罚金额639.8746万元。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4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2件、涉嫌环境违法刑事案件2件。

2、持续优化执法程序。一是严格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需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同时,聘用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环境保护重大事件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案件集体讨论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二是规范非现场执法,强化科技执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在处罚尺度上,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有关裁量标准进行处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100%经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才提交局案件审查会议进行研究。与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行政执法,对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情况,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加强环保信用建设。严格执行7天“双公示”制度,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全量将详细信息在“双公示”平台上进行录入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目前,2024年度全局在“双公示”平台共做出并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事项167项,行政处罚决定事项74项。同时,将以上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同步至“江苏省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后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和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培训宣传力度

(1)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通过会前学法、举办专题讲座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订阅相关法治报纸;将宪法等多个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全局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邀请相关专家开展知识讲座,提高全部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的督查活动,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2)积极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坚持“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例。利用重要节日做好普法宣传,开展10余场法规宣讲,突出新法宣传,全方位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将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和总结等纳入局党组会、办公会重要议题。

(二)注重学习提高。带头落实学法规定,加强法治学习,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坚决落实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8件。坚持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协调,在推进地方立法、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多次组织讨论分析。坚持重要事项法律顾问全面审核,2024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案件、合同50余件。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学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门法学习和基础法学习结合不够深入。

二是对标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要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仍需继续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仍需继续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纳入年终考核目标。

(二)加强法制审核,规范权力运行。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法治工作机构要坚守法治底线,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体部署,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要求,继续聘用专职法律顾问,并对重大行政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全域通办”和网上审批改革进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察和动态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管理。按照新颁布法律依据适用新法律法规违法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修改。对全局的权力清单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完成责任清单梳理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四是加大帮扶和纾困力度。以帮助企业提高治污水平、化解生态环境违法风险、打破绿色长远发展瓶颈为主线,实施宽严相济的惩戒措施和帮扶措施。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隐患及时提醒企业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对能立行立改的一般轻微违法问题,要求企业现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22类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四)营造普法环境,抓好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及全民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普法,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释法说理。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增强机关人员和公民的法律素质。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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