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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和常州市《关于发布<常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常工信产业〔2021〕340号)精神,市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了《溧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溧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溧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溧阳市公安局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