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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溧阳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聚焦“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扣溧阳“品质城市突破年”工作主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溧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围绕“两大中心建设”,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依托信访接待场所改造接报案中心并投入使用,定人、定岗、定责,统一硬件设置、管理机制、监督考评、平台系统,全量接受上门报案,全面管理接报案场所,全量监管接报警情,实现对各所队接报案室联网统一监督管理。健全“法制部门抓总、业务部门抓条、职能部门抓具体”的受立案工作体系,扎口管理群众上门报案、外单位移送、执法执勤发现等非110警情受理工作,配合建立警情案件移交移送工作规范,从源头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二是继续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发挥集约式市县主战职能。提升中心管理能力,细化监督流程提升规范标准,每月组织一次执法安全检查,坚决查纠风险隐患,守牢安全底线。确定专人每日对中心进行巡查,对辅警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及时形成《巡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通报并纳入考核,确保各项运行管理机制落到实处;协调保安公司补充看守力量,购置、改造集中送押车辆并投入运行,2024年刑事案件嫌疑人进中心率100%。同时,为推进刑事办案效能,今年以来,在办案中心召开“小三长”会议8次,统一执法认知、证据规格,推动侦协办、速裁庭在中心实体运作,每周开展案件繁简分流联合筛查、案件会商、证据研判。制订《刑事速裁案件“侦诉审”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推行“一日结”工作模式,对适用速裁案件审理的案件,公检法联合行动,全方位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模式,实现了刑事速裁案件集中审理的良性循环,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4年10月25日,在溧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刑事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社渚派出所办理的盗窃案,从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结案,全案不超过48小时。
(二)完善执法监督。完善“1+4+N”执法监督格局。召开执法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每月召开执法联席会议,统筹法制大队、警种、派出所案管室执法监督管理职能,明确源头执法、案件办理、执法安全等7类监督重点,落实无感考评、积案清理、问题整治、制度执行等4种常态。2024年,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无撤销与确认违法。以市局法制大队牵头,积极推进行政案件查结,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刑事积案清理等重点专项检查,逐案梳理案件未结原因,协调办案单位、职能大队分工合作;开展源头执法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取保候审案件专项清理,集中整治有警不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执法不规范、滥用警械武器、不如实受立案、怠于侦查等执法突出问题。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今年,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一是针对法制民警和刑侦民警,利用“溧智警苑”、检警同堂培训等载体,采用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方式,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常态化开展刑事办案能力培训;二是落实《常州市公安局新警培育“三年成长计划”实施办法》,组织新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执法案卷质量评比、法律专项测试、典型案例撰写评比、拆案评析等活动,强制规范入轨,确保三年成长成才。三是常态开展现场执法标准培训。制作执法标准微课程并组织民警学习,加强执法执勤民警实战能力测试,帮助形成“教科书式”肌肉记忆,真正从实处提升法治素养紧贴基层执法办案实际,聚焦现场处置、说理执法、执法办案、出庭应诉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情景式、案例式、互动式练兵。四是出台并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实战能力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评价标准。以全面提升法制警种实战能力为导向,以坚持可应用、可区分、可持续原则,全面考评、掌握法制民警实战能力,实现法制民警能力素质精准对标补短板,强化高等次能力民警应用,倒逼促进全警执法办案能力提升,为法制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推动新时代溧阳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市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溧阳市公安局举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讲座或培训20余次。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严格落实重要法治事项审批报告制度,预期完成年度法治绩效考核目标。
(二)以会促干。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单位法治公安建设情况报告,复盘评析重点案件,研究解决本地本警种法治公安建设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每季一次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党委听取法治公安建设汇报合二为一,以党委(扩大)会形式召开,“一把手”主持会议,各警种“一把手”参加会议并汇报近期突出问题及上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三)压实责任。市局由政委、基层所队由教导员分管法制,将法制工作与队伍建设一体推进。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同级党委会,按照省厅要求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将法治建设纳入公安工作全局部署。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
2024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理念高度有待提升。建立“1+4+N”执法监督机制实际运行中,警种仍然更重视硬性指标,监督责任重视不够,对条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谋划、推进、落实不足。习惯性将打处成效和法制要求相脱离,遇事依法解决问题的研究能力还不够。执法理念不端正,重抓获轻办案。二是监督管理广度不够。执法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够清晰,法制部门存在疲于应付上级、监督重点不明确、工作推进不平衡、结果应用不刚性等问题,源头执法管理仍有缺口,缺乏高效运行机制支撑。三是集约化、专业化办案模式有待探索。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要最大限度实现集约化、一站式办案的目标,在实际运行中,专职陪审、集中送押、管理等执法辅助队伍配备不到位,工作衔接仍有缺位,实战效能提升受限,推进“部门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执法办案体系难度较大。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警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督办落实机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和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深入推进溧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注重能力提升,推动公安队伍执法专业化。一是优化刑事案件办理服务、指导机制,调整集体通案分片定所方案,强化集体通案制度执行;优化刑事案件办理跟踪机制,完善刑事执法办案质量跟踪手册,在刑事审核中对立(撤)案、强制措施适用、调查取证等6方面39项开展清单式检查;优化奖励、考核、调整机制,发挥优势,将通过司法考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充实到刑事办案队伍中;优化重大敏感案件会商机制,组建刑事办案专家团队,提升疑难复杂案件攻坚能力。二是优化速裁团队,提高刑事案件办理效率。规范“侦协办”职能,健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类案专办、繁案精办等配套机制。建立公安“速裁团队”,全面推动案件快速办,逐步实现所有速裁案件进中心审查后,全部移交速裁团队办理。三是充分利用劳动竞赛表彰奖励平台,组织案件评析竞赛、庭审旁听、专家授课、法制沙龙等多种模式,丰富学法考法形式,及时推送各类执法提示、操作指引,方便民警学习掌握。探索执法执勤民警实战能力测试,创新抓捕、提审、押解等各环节、各情形应对处置考核,规范应用实战,真正从实战提升全警法治素养。
(二)强化监督管理,全力压降执法突出问题。一是抓源头执法规范。健全“法制部门抓总、业务部门抓条、职能部门抓具体”的受立案工作体系,扎口管理群众上门报案、外单位移送、执法执勤发现等非110警情受理工作。拓展“一室两队”内涵,将案管室作为加强新时代派出所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抓过程管控到位。对标看守所管理标准提升执法办案中心管理能力,细化监督流程提升规范标准,每月组织一次执法安全检查,坚决查纠风险隐患,守牢安全底线。加快案审职能改革,加速推进案审由坐堂审案到主动盯案转变,全面推动案件规范办、集中办、快速办、专业办。实行“案审接案制”,对所有进中心案件案审同步上案、指导调查取证、紧盯案件办理流程、明确移诉结案期限,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抓执法管理闭环。完善中关村派出所“三闭环一提升”工作机制,推进执法管理由粗放化向标准化、流程化转型升级,逐步探索符合实际的执法监督新模式,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指导城中派出所案管室在抓案卷质量审核、案件侦办监督、执法责任倒查环节紧扣关键,筑牢执法监督管理责任线,打造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执法岗位监督管理模式,提升执法质态,争创全省执法示范岗。
(三)坚持权责统一,严密法治公安建设责任体系。全面推广深化“三抓四盯五查”工作法,主要领导必须抓整体执法质效、重点案件办理、执法责任落实、案件出庭应诉;值班领导必须坐堂值班、调度警力、处置重大敏感警情、紧盯执法安全;分管领导必须督促问题整改、违法犯罪类警情跟踪处置、案件按期结案归档、支撑法制员履职。“从严办”、法制、督察等部门协同完善问题汇聚、核查会商、盯办督办机制,明确被上级检查通报,被检察院纠错查实,发生行政复议确认违法、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引发重大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