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人社发〔2022〕171号)和《溧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新一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溧教人〔2024〕2号)及市人社关于岗位设置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24年岗位设置竞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1.岗位空缺,竞聘上岗。市教育局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岗位设置方案,根据人社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各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分解各单位的总岗位数和各类岗位数,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各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核定的岗位数范围内,结合教育局统筹岗位数,组织取得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达到符合岗位晋升聘用条件的人员竞聘上岗,对于已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中小学等单位,其可晋升岗位数实行全市统筹并根据发展需求动态调整。
2.以人为本,择优聘任。各单位制定岗位竞聘方案要充分尊重教职工意见,得到广大教职工的高度认可,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地位和利益。竞聘上岗要坚持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依据择优聘用。
3.公平公正,责任导向。竞聘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要本着民主集中的原则妥善处理解决竞聘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竞聘上岗的教职工要珍惜岗位,尽心尽力履行好岗位职责。
二、聘用办法
本次聘用工作属于聘期内补充聘用,各单位岗位聘用实施办法、程序、聘用条件和评分细则等在周期内原则上保持一致,同时在岗位竞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均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在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如遇特殊问题,各单位也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妥善加以解决。
三、聘用具体工作
1.岗位设置
根据2024年12月教职工岗位聘用情况以及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下进行核定设置。单位现有岗位比例不能满足需要,且设岗比例未超行业设岗比例最高上限,可对岗位设置方案在行业核定的控制比例内合理调整。
2.下发2024年拟晋升岗位数
本次聘用原则上必须在各单位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实施, 对于已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中小学等单位,其可晋升岗位数实行全市统筹并根据发展需求动态调整。
3.审批“双肩挑”人员
严格控制“双肩挑”管理岗位使用数量,且坚持核定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双肩挑人员的评分细则与教师专技岗相同。双肩挑人员需达到本单位同等级专技人员的最低分方可执行相应专技岗位工资。根据《关于溧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规定,各单位可对2023年聘任以来符合“双肩挑”条件的未审批人员办理拟聘审批手续,递交《溧阳市教育系统双肩挑拟聘人员审批表》(见附件1)和《溧阳市教育系统“双肩挑”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批准的“双肩挑”人员由本单位根据同类人员、同等条件评定等级,不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
四、精心组织竞聘工作
具体程序和要求可参考《溧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新一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溧教人〔2024〕2号)文件精神执行,本次补聘竞聘材料有效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竞聘方案在核定的可晋升岗位数内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岗位竞聘。竞聘上岗要坚持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依据择优聘用,聘任结果要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
1.岗位晋升或低聘人员由单位与竞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见附件8),到期续聘人员由单位与竞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见附件7),一式三份,上交一份用于存档。
2.2024年新招录、2024年调进(含流动)人员由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常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见附件6)并进行签订,一式三份,上交一份用于存档。
3.聘用时间
续(初)聘人员:
2024年新招录(第一年为见习期)、调进人员、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聘任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2026年7月30日)。
初中、小学聘期为一年(2024年7月31日—2025年7月30日)。
岗位晋升人员(含晋升新等级以及同等级升档人员):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聘期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2026年7月30日);初中、小学,聘期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2025年7月30日)。
六、认定报批
各单位完成岗位设置聘用后要及时进行聘用情况汇总,报市教育局、人社局认定审批,审批时要上报附件3至附件5。
七、兑现岗位工资
根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以及上级相关要求做好岗位工资增资。
八、日程安排
岗位设置、可晋升岗位数下发和“双肩挑”审批:
1月10日,请至教育局六楼615室领取岗位设置、可晋升岗位表格;
1月13日,递交“双肩挑”拟聘人员审批表和聘用情况汇总表(附件1-2)等材料;
1月15日,部分校重新微调岗位设置表;
岗位竞聘:1月17日前;
认定报批:1月21日-22日,带好附件3至附件8,具体安排见附件10;
岗位增资审批:2025年2月。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一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再次认真学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6号)和《溧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新一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深刻领会有关岗位设置聘用的政策规定。要采取适当方式,宣传竞聘上岗的政策,做到每位教师都知晓政策依据、工作要求。充分尊重教职工,广泛听取意见,制订的岗位聘用条件和标准要向一线教师和优秀教师倾斜。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完善聘用办法,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平等、择优。
2.精心组织,稳慎实施。各单位在组织岗位聘用实施工作中聘用过程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妥善处理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未竞聘上的教师要积极引导,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教育发展大局的稳定。
3.岗位晋升必须严格坚持聘用的基本任职年限: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可以竞聘高级岗位,竞聘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4年及以上,竞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4年及以上;具备中小学中级教师资格,都可以竞聘中级岗位,竞聘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及以上,竞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及以上;具备初级教师资格,都可以竞聘初级岗位,竞聘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及以上。以上各级岗位按教育局核定岗位数竞岗。
4.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且申报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任现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已认定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没有岗位空缺的,可将取得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原聘岗位调整设置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并安排聘用,该人员退出后该岗位再行调整复原。
5.认真做好资料台账的建设工作。为提高岗位设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岗位设置资料台账的整理归档工作,局将抽取部分学校进行调研,加强督导。
附件:
1.溧阳市教育系统双肩挑拟聘人员审批表;
2.溧阳市教育系统“双肩挑”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
3.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只填写本次岗位工资及类别有变动的);
4.2024年岗位聘任教职工总聘用情况表;
5.溧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
6.常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7.聘用合同续签书;
8.聘用合同变更书;
9.2024年职级晋升告知书;
10.关于上报岗位设置竞聘材料的安排;
11.2024年溧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单位代码
附件1-11.zip
溧阳市教育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