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2024年12月30日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和会议审查意见,同意原用于“中德富尔达康颐社区一期(A地块)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1763.26万元,变更用于实施“溧阳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同意原用于“戴埠镇多功能停车场一期”的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和原用于“溧阳市上兴镇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20000万元,变更用于实施“溧阳市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