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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江苏省小微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对照文件要求,“有合作开展小微贷意向的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向市(县)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合作”。
经申报,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小微贷工作,结合2024年担保业务发展情况、机构普惠业务整体运营情况等综合评定,现确定溧阳市“小微贷”(2025-2027年)合作担保机构为溧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请合作担保机构根据“小微贷”工作部署,加快与有关各方签署“小微贷”业务合作协议,扎实做好产品落地推广工作,助力解决好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和高质量发展。
溧阳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