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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转发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财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转载公开 转载网站:
保持稿件原意:否 转载链接:
文件编号:溧财预〔2025〕7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2025-05-08 发布日期:2025-05-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的通知
转发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的通知
溧财预〔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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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财政(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集中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将《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的通知》(常财购〔2025〕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的通知》(常财购〔2025〕5号)

溧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苏财购〔2024〕150号),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集中采购

在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人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除电梯(A02051227)、数据(A08060200)、软件开发服务(C16010000)、存储服务(C16030100)、云计算服务(C16040000)和网络接入服务(C17010200)外,其余品目的小额零星采购实行全省联动、市区联动框架协议或者网上商城采购。

二、框架协议采购

新增2025年度市区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C21040000)、印刷服务(C2309010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若国家、省有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常州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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