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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字)
2.《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22〕 31号)
单人家庭补足40平方米、2人家庭补足50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补足60平方米。
改造
救助资金
2、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 (应急〔2023〕6号)
救助
2、《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0﹞39号)
3、《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供养
2、《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8号)。
农村特困:低保标准1.3倍
2、《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5﹞101号)
2. 支出型救助对象。(1)我市已参加基本医保的低收入人口,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种补充型医疗保险(含慈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本年度内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在2000元至1万元(含)以内的,按40%救助;在1万元至3万元(含)以内的,按50%救助;3万元以上的,按60%救助。已按急难型救助对象给予救助的,同一事由就高不重复享受。(2)严重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按月低保标准的4-5倍掌握;特别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按月低保标准的6-8倍掌握。此类临时救助金额年度累计不超过月低保标准的12倍。
补贴
2、《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1﹞1306号)
2. 同比价格涨幅在5%(含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50%,为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1/8。
补助
3. 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每户1800元。
保障
省级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
3、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苏民儿童〔2019〕6号)
2. 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350元。
3. 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其中金坛区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的80%自行确定。
4. 重病重残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 50% 发放生活补贴。
2.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低保标准25%;
3.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低保标准100%;
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低保标准60%;
5.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低保标准的20%。
90-99周岁,100元每人每月。
燃油
2、《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社〔2010〕263号)
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111号)
学补
2、《关于明确残疾学生及低保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补贴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常残〔2024〕26号)
2、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残疾学生 3000元/人/学年;低保残疾人家庭残疾学生3500 元/人/学年(考取“3+N”教育模式的残疾学生,后N年按实际学段性质对应的标准办理)。
2、《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8号)
2、《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财基层〔2017〕14号)
分担
2、《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9号)
3、《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 2020〕27号)
7、《关于调整常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常农计〔2020〕32号)
2、《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 疫补助)预算的通知》 (财农〔2025〕18号)
3、《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
4、《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苏财农 〔2024〕104号苏农计〔2024〕38号)
5、《关于调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范围和补助比例的通知》 (苏农财 〔2018〕28号)
2、《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 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9号)
3、《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 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方案> 的 通知》(苏农办牧〔2024〕9号)
5、《关于印发< 常州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方案> 的 通知》(常农发〔2024〕149号)
秆综合利用专
项资金
2、《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苏农科〔2025〕5号)
购置
2、《关于印发<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的通 知》(苏农机〔2024〕19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 》(苏农机〔2025〕1号)
报废
2、《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5〕59号)
3、《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 〔2025〕3号)
4、《关于实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农机〔2025 〕4号)
5、《关于实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常农发〔2025 〕25号)
培育
2、《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号苏 农计〔2025〕15号)
生产
2、《关于印发2025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苏农业〔2025 〕1号苏财农〔2025〕3号)
苏财预〔2007〕6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6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