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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苏民规〔2023〕7号)规定,为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溧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人才专家库,现就相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溧阳市范围内从事与养老机构相关的养老设施规划建设、无障碍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化、质量监管、人才培养、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心理健康、老年人社会工作、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等养老服务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专家学者、一线专业人才等(侧重中青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二、基本条件
评定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掌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经等级评定培训考核合格;
2.熟悉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等主要业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并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五年;
4.具备履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专业能力和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定工作;
5.具有胜任评定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失信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7.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层级的考核合格证书。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由溧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对专家进行资格审核。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评定委员会每年对评定专家进行等级评定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移出专家库。
三、工作形式
市民政局根据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需要,随机在专家库中按不同专业类别抽取不少于五名专家,异地专家人数占比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组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组,根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苏民养老〔2024〕31号)文件内容,对申请评定等级的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定,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推荐本区域、本单位专家。由本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自愿填写《溧阳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登记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和职称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于4月18日前将登记表和一寸彩色免冠近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请将文件以“单位+姓名”的形式命名。
五、联系人
溧阳市民政局养老科 王彩娥
联系电话:87276080
邮箱:107909761@qq.com
溧阳市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溧阳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