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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赵超同志任溧阳市司法局上兴司法所所长,免去苗培洪同志溧阳市司法局上兴司法所所长职务;
任曦同志任溧阳市司法局埭头司法所所长,免去芮云凯同志溧阳市司法局埭头司法所所长职务;
史建安同志任溧阳市司法局古县司法所所长,免去马维同志溧阳市司法局古县司法所所长职务。
任职时间自2025年8月1日局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溧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