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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现将《关于推进“法律服务惠民保障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溧阳市司法局
2025年2月27日
关于推进“法律服务惠民保障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司发通〔2024〕27号),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法律服务惠民保障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出老年人“五优五护”公共法律服务场景建设指引,构建一个以法律援助为基础,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服务等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使广大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优享服务平台护老舒心。在市级老年活动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在全市各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选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进点开展工作。在全市已设立的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供休息区、放大镜、老花镜、急救药箱等适老、助老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接待服务。优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热线服务,每周五开设老年人座席,安排熟悉老年人特点的人员值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涉老年人法律咨询优先解答、耐心解答、暖心解答。
(二)优享法律援助护老安心。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70周岁以上的溧阳市户籍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探索扩大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推行优办快办,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一次办服务。
(三)优享公证服务护老省心。推进公证行业减证便民提速,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支持对老年人申办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对70周岁以上的溧阳市户籍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对已办理法律援助的老年受援人,公证机构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优化老年人意定监护公证服务程序,探索提供意定监护协议、财产提存、遗嘱等一体化公证法律服务。开展公证敬老服务月活动,积极为老年人开通办证“绿色通道”,采取延时办证、错时办证、上门办证等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专家式公证服务。
(四)优享法律咨询护老暖心。指导律师行业把老年人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积极参与老年人法律服务活动,着力解决好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养老服务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发挥律师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涉老年人法律服务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老年人法律服务质效。组建“老有法护”公益律师服务团,定点定人,科学统筹规划服务活动,紧贴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制定“老有法护”法律服务计划表,定时定人,在全市开展巡回法律咨询服务。
(五)优享法治宣传护老放心。指导全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送法进养老机构、送法进日间照料中心、送法进如意小食堂等关心关爱活动。把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中,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到人,提高全社会敬老、爱老、护老的法治意识。在“法治溧阳”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规范
(一)阵地建设
1.市老年活动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室
在市老年活动中心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标识标牌醒目,有便于法律咨询的场地和设施;公示服务事项、“老有法护”公益律师姓名、联系方式及护老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相关优惠政策。(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保障)
2.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
在全市养老机构和如意小食堂内醒目区域,设置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公示牌(由司法局统一设计、制作),明确惠老政策,列明服务事项,公示“护老法律管家”姓名、联系方式。养老机构“护老法律管家”由招募的律师志愿者提供服务保障,每个养老机构配备2名“护老法律管家”,如意小食堂的“护老法律管家”原则上由如意小食堂所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兼任。(由各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所在镇(街道)统筹保障)
(二)开展服务
(1)在老年大学、栗里家园等老年人活动场所开展12场“普法微课堂”(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保障,市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配合)。
(2)在全市19家养老机构和部分如意小食堂巡回开展护老政策宣讲、法律咨询、趣味普法等现场法律服务活动,共计38场。(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保障,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和“老有法护”公益律师团共同配合)。
(3)根据实际老年人需求,在各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开展预约制现场法律服务。(由各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所在镇(街道)司法所保障)
(4)在市老年活动中心,每两周安排一次“老有法护”现场服务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讲座。(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保障)
(5)在“法治溧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每月1期老年人线上“普法微课堂”。(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部署(2月-3月)。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惠老平台建设、政策口径、服务计划,各镇(街道)配合制定所辖范围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填写《各镇(街道)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信息汇总表》(附件),于3月18日前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全面推进(4月-8月)。各镇(街道)要全力配合市司法局推进“法律服务惠民保障项目”,协助建设所辖范围内的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室(点),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各镇(街道)推荐,选择硬件设施佳、地理位置好、人群较集中的场所,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示范公共法律服务阵地,有针对性为老年人群体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有效运行(长期坚持)。市司法局对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为老年人开展服务情况等工作统筹指导,发掘各镇(街道)的亮点特色做法,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市老年活动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室和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等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作用,建立助老惠老长效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强化源头防范,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律服务惠民保障”项目已列入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推进落实民生实事,加强沟通协作,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市司法局将统筹普法、律师、人民调解等法治资源,上下协同、抓细抓实,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市司法局将加强对各镇(街道)推进“法律服务惠民保障”项目的工作指导,结合重阳节传统节日、“敬老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培育、发掘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亮点品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做好宣传引导。市司法局将及时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发现良好的经验做法,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制作相关工作视频短片,发布典型服务案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附件:
各镇(街道)养老机构、如意小食堂信息汇总表
镇(街道):
类别
名称
地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养老机构
如意小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