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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溧阳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溧阳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聚焦“品质城市突破年”工作主题,依法履职、强化监督、规范执法、扩大宣传,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依法行政有力度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业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非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策。
四是加强驻队律师、法律顾问法治监督。聘请的两个律师团队分别侧重民商法和行政法,提升了我局民事和行政行为规范。
二、认真学法,依法行政有保障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工作会议、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今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
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队伍建设。(1)通过法治沙龙、技能竞赛、理论考试、案件交叉评审以及赴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学习等多种培训形式,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2)强化对基层中队执法办案监督,通过每月案件统计、抽查,每季度案件质量讲评、通报等方式,严格履行审核把关。(3)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压实考核责任,切实提升执法质效。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宣传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中,通过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等活动,拓展法治宣传阵地,送法进社区、进商户、进单位,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执法,依法行政有成效
一是打造“枫桥式”执法队伍。以“党建引领有作为,廉洁规范有形象,化解矛盾有方法,基层治理有质效,为民执法有温度”为目标,全面打造的“枫桥式”执法队伍。借助驻队律师、社会力量发挥调解作用,主动融入镇(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是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以长三角(一地六县)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为抓手,以我市固废非法倾倒专项整治为契机,与宜兴、广德、长兴、安吉等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签署协议,建立案件移送、结果反馈、信息共享、部门对接等联防联控机制。
三是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始终警醒“小过重罚”错误,坚持以柔性执法为切入点,倡导服务优先,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积极推行“首违不罚”“简易处罚”“轻微违法告知承诺”等措施,“柔性”执法释放“刚性”力量。
截至目前,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共办理2023余件,其中结案2009件,结案率达99.3%,归档率100%。今年我局被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3起,均按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决定、判决执行。
四、提升服务效能,阻力营商环境升级
一是店招标牌设置提档升级。推行店招标牌设施规范设置管理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引导广大商铺店家在色彩、照明等方面设置具有自身风格和辨识度的店招标牌,展现个性、吸引顾客。
二是政务服务模式再升级。优化线上窗口“秒批秒办”服务,提升审批效率,2024年共办结433件。正式启动智慧政务“云综窗”便民服务体系,设置“可视化”终端,提供远程服务,实时互动,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
三是专窗专办,服务精准化。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审批专窗,规范和完善各项审批材料,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闭环程序。依托常州市渣土运输处置监管系统,建立全市渣土运输车辆信息库,全力推动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化监管。
五、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参差,办案技巧能力有待提升。此外,以智慧信息平台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二是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教力度不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形式较为单一,创新不够、与市民互动不足。
三是“不见面审批”的利用率不够高。部分群众对传统的窗口办理方式更加熟悉和信任,以及对流程和要求不够了解,操作上存在困难,所以更倾向于选择在窗口办理。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着重提升执法队伍办案能力、队伍形象,强调纪律性和规范性,同时借助城管智慧平台建设,以“科技”代替“人技”,提高执法管理效率。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阵地,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论法、漫画(动画)说法等新形式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
三是逐步实现全市各镇(街道)“云综窗”服务体系的使用,探索审批事项“云踏勘”,助力行政审批再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