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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溧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交通运输的规范性文件,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航道、港口等行业规划。指导编制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承担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行业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协调管理等职责。负责港口岸线、陆域、水域交通运输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城乡客运、物流货运、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及交通运输枢纽等行业管理工作;引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内河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监督、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国省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协调通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系统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应用及推广。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的运输和紧急运输。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全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负责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宣传、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政务平台(热线)等交办事项的督办和专项重点工作督查;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重要报告、史志、年鉴;负责拟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负责日常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系统爱国卫生创建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系统党建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人事、统战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党代会、人大、政协等代表的政审和选举,以及局属单位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管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并指导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归口报表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承担统战及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及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规费征收管理。
(四)综合计划科。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和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五)工程管理科。拟订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交通建设市场监管,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组织和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经营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
(六)行业管理科(港口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及客货运站场(枢纽)管理工作;指导统筹农村客运行业管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按照权限负责全市民用航空和地方铁路的协调管理;负责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制定全市客运行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市场等行业监管,协调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制定全市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港口、航道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港口岸线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船型标准化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全市春运组织工作,负责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执法规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牵头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做好与市行政审批局交通窗口的衔接协调工作。
(八)安全管理科。贯彻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负责协调和指导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依法组织或参与本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日常事务工作。
(九)科技信息科。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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