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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24年溧阳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溧阳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由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作为主管科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由办公室一名同志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报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科备案,做到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二)积极主动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发布的信息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确保内容完整,归入的类别正确。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更新及时。2024年我局在政府网上公开各类信息29条,其中规划计划类1条,人事信息类13条,业务工作类15条。
(三)规范申请办理。修改完善《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受理方式等内容。今年我局共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含下属事业单位),其中1件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内容还不够全面,标准还不够严格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阶段,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