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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人民政府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转补告[2025]第8号
索 引 号:MB198040X/2025-0018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公告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产生日期:2025-10-22 发布日期:2025-10-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据溧阳市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公告》(溧拟转告[2025]8号)及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拟定了《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用地块(项目)名称:CZ2025-23K-0048二、转用目的:市政公用用地。三、转用土地范围:详见附图。四、转用土地补偿参照标准:(一)补偿费标准参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常州市
溧阳市人民政府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转补告[2025]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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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据溧阳市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公告》(溧拟转告[2025]8号)及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拟定了《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用地块(项目)名称:CZ2025-23K-0048

二、 转用目的:市政公用用地。

三、转用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四、转用土地补偿参照标准:

(一)补偿费标准参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常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常政规〔2023〕6号)文件。

(二)青苗费补偿标准:按1200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结算。

五、土地现状和转用补偿安置费用:

单位:公顷(1公顷=15亩)、万元、人

序号

转用村组

小计

转用面积

使用建设用地

转用情况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安置人数

1

溧阳市戴埠镇赵家桥村沙北组农民集体

0.0840

0.0840

0

0

0

2

溧阳市戴埠镇赵家桥村农民集体

0.0192

0.0192

0

0

0

合计

0.1032

0.1032

0

0

0

六、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戴埠镇赵家桥村村民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七、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达至戴埠镇人民政府建设局。截至2025年11月20日止,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特此公告。

联系人:肖剑波       联系电话:0519-87905068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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