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苏常溧住建罚听公〔2025〕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溧阳市平陵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就溧阳市平陵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涉及苏宁广场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的听证申请符合行政处罚听证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9月17日9时00分在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3会议室(地址:溧阳市燕园路20号)举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