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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溧阳市实际,拟对《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稿)》(溧政规〔2021〕6号)(以下简称“《规定》”)中的溧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进行调整。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在原有禁放区域基础上,拟调整如下:
一、新增天目湖大道-平陵西路-奥体大道-永平大道-天目湖大道-滨河路-香山路-梅玲玉大道-焦尾琴大道-焦尾琴隧道-平陵西路-中关村大道-芜申运河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新增南山大道-舍溪河-千里湖-茶亭河-燕山南路-滨河路-南大街-游子吟大道形成的闭合区域;
原《规定》中划定的天目湖镇禁放范围本轮不作调整,保持原划定范围不变。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6年1月10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
1、溧阳市委政法委,0519-87266117
2、溧阳市公安局,0519-87266520
3、溧阳市生态环境局,0519-87888213
4、溧阳市应急管理局,0519-68263162
电子邮箱:121184436@qq.com
附件: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拟调整示意图
中共溧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溧阳市公安局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溧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