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25-01-22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为保障消费者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26人次,完成对26家食品生产单位的节前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32个;完成对187家食品销售单位的节前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77个。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抽检包括食用农产品、炒货等节令食品253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均已按要求进行处置。

春节将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食品消费不踩坑:

1.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购买有合法来源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的中文标签,应当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原产地、生产日期,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限期食用的进口食用农产品,还应标示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2.按照产品标示要求做好食品储存。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3.家庭烹制食物,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外出饮食要注意饮食卫生。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树立节俭用餐理念。养成消费场所打包剩余饭菜的良好习惯。

5.春节期间要防止暴饮暴食。消费者应当合理饮食、平衡膳食,防范消化系统疾病发生。饮酒一定要适量,不空腹饮酒。

6.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留付款凭证、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法院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