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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后,正值春茶生产的关键时期。为规范茶叶生产,保障食品安全,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目湖分局对辖区范围内的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注重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依据茶叶生产单位检查要点,对原辅料采储、现场生产环境等环节进行详细检查,重点查看生产车间的“三防措施”(防鼠、防蝇、防尘)是否到位,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
严查过度包装。执法人员现场对茶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指标进行检查,督促茶叶生产单位严格执行已经生效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避免过度包装,减少资源浪费。
关注标签标识。检查标签是否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存在使用“顶级”“大师茶”等误导性词汇的情况。同时,检查使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相应的证书是否有效,提醒企业规范使用 “天目湖白茶”地理标志,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真实、可靠、优质的茶叶产品。
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对新开办的茶叶生产单位发放《茶企生产监管检查廉政告知函》,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廉洁。
下一步,天目湖分局将持续加大春茶市场监管力度,以“查”护“茶”,推进茶叶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守护好消费者杯中的“缕缕茶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