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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中医智慧 公证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 2025-04-25 浏览次数:    来源:司法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近日,溧阳某卫生院的陈某与何某来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公证员与其沟通后得知,何某(师承人员)有意与陈某(指导老师)学习中医及相关医疗知识与技能。根据相关规定,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师承关系合同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公证员经过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特别是指导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确定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愿,并就师承教学的时间地点、基本目标、主要内容、职责等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沟通和确认,办理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公证员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得到了师徒二人的高度赞扬。

中医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师承学习作为中医传承千年的载体,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近年来,溧阳市公证处共办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二十余件,为促进中华传统医学的传承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体现了公证行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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